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关于学前教育阶段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的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jytyj2251918/2024-0000121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沂教复(2024)第12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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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关于学前教育阶段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的提案》的答复 |
A:解决采纳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94号提案的答复
牛纪峰、王田、侯雪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学前教育阶段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阶段是国民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学前阶段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县教体局制定了《沂水县幼儿园道德·习惯“双养成”实施方案》,出台了《幼儿园道德·习惯“双养成”行动指南》,动员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紧紧抓住幼儿道德培养和习惯养成两个关键目标,制定园级实施方案,充分利用自身特色资源,着力为幼儿健康成长奠定坚实基础。
幼儿园坚持“双养成”与一日生活、自主游戏相融合,幼儿园与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相融合,幼儿发展与教师发展相融合,将道德启蒙教育、良好习惯养成贯穿于幼儿一日生活和各种游戏中,在润物无声中培养孩子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研制《幼儿发展质量评价方案》,明确每个年龄段的具体阶段目标,形成双线并行、螺旋上升的建设体系,推动全县幼儿园“双养成”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
下一步,我们将梳理经验,在现有基础上形成“三个”体系建设。一是指导幼儿园按照“小切口、小步子、求实际、求实效”的思路,通过一日生活中的各个环节,使幼儿养成良好的“八种习惯”和“十大品德”,根据各年龄阶段的培养目标,构建小中大班幼儿道德、习惯养成课程体系;二是重塑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质量观,建立一整套多元立体的立德树人“双养成”工作的科学评价体系;三是积极挖掘、整合教育资源,联合多方协同,构建“家、园、社、网”四位一体的双养成教育共同体。三个体系的逐渐完善将指导全县各幼儿园在道德·习惯“双养成”深入实施提供根本遵循,指明前进方向,形成整体推进、逐层深入、全面开花的良好开局。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