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在马站中心小学配套塑胶跑道的建议》的回复
索 引 号: | yishuixjytyj2251918/2023-000017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教复字〔2023〕第14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24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在马站中心小学配套塑胶跑道的建议》的回复 |
李治富,庄建松,刘永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马站中心小学配套塑胶跑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3年12月9日,《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沂政办发〔2013〕107号)第二条明确指出“我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标准化工程”)实施年限为2013年9月至2015年8月,实施范围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第六条规定“各乡镇对辖区标准化工程负总责,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工程实施、施工安全等工作。”
《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考核办法》规定,“把煤渣场地改成塑胶跑道的,按节点建设完成,工程质量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和验收合格,每建设一处加20分。”
马站镇中心小学运动场地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时期建设,为纳入县绩考范围内的重点项目。据了解,该项目由乡镇政府投资建设,已获得县绩考加分。下一步,教体局将积极与马站镇政府沟通,争取尽快解决。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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