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加强基层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的回复
索 引 号: | yishuixjytyj2251918/2023-0000169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教复字〔2023〕第6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3-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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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加强基层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的回复 |
曹淑云、袁春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教师招聘力度
近年,通过公费师范生、三支一扶、人才回引等方式加大乡镇学校教师的补充力度,确保教学点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2023年我县积极向上级编制部门争取编制计划,中小学幼儿园共计划招聘775余名,配齐配足师资,极大地缓解了2023年入学高峰师资紧张的问题。
二、改善农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
在改善农村教师工作和生活环境方面,在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我县投入了大量财力改善了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农村学校的环境大为改观,教学硬件设施配备齐全,大大改善了教师居住、生活环境。
三、建立科学的城乡教师双向交流
2022年我们下发了《沂水县义务教育学校结对联盟集群发展实施方案》,以优质学校为核心、以乡村薄弱学校为重点,县域内建立校际间联盟型的集群友好结对关系,真实开展传帮带活动。统筹优化结对联盟学校干部教师队伍结构,通过人员互派交流,打通结对联盟学校间人员流通通道,带动学校共同发展。
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一)积极落实乡镇教师的乡镇工作补贴。根据政策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界定人员范围,严肃审批程序,及时完成乡镇工作补贴的审批并发放到位。具体标准如下:一般乡镇的在编在岗教师,每人每月520元,每增加一年乡镇工作年限,月发放标准提高10元;偏远乡镇的在编在岗教师,每人每月620元,每增加一年乡镇工作年限,月发放标准提高15元。
(二)在职称评聘、评先树优等方面继续落实向基层学校倾斜政策。符合标准条件的乡镇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在乡镇从事教学工作累计10年及以上申报中级职称、20年及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30年及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2022年,我县经申报评选共评选出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1人,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97人,10年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46人。基层中小学高级职称仅限在基层学校聘用,离开无效,累计聘满5年,考核合格且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经全省统一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通过后,可换发同级别全省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证书。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