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崔家峪镇中心小学学生操场整修的建议》的回复
索 引 号: | yishuixjytyj2251918/2023-000016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教复字〔2023〕第5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3-06-22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崔家峪镇中心小学学生操场整修的建议》的回复 |
郭相迎、刘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崔家峪镇中心小学学生操场整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4年7月,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改善我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实施意见》(鲁教基发〔2014〕2号),在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全面改薄”工程,目标是3至5年使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和音体美器材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学校宿舍、床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全省所有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整体改善,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村小学和教学点正常运转;基本消除城镇超大班额现象。
“全面改薄”工程实施期间,我县对土地等方面符合条件的土质、沙质操场进行了改造提升,当时崔家峪镇中心小学操场因前期规划等方面手续不完善,未纳入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规划,未能及时提升改造。
目前,该项目土地等手续已完备,具备实施条件,教体局和镇政府已向县财政提交申请,等批复后即启动对该学校操场提升改造。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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