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社会力量健康办学的建议
索 引 号: | yishuixjytyj2251918/2021-0000178 | 主 题 词: | 教育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1-05-2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5-21 | ||
标 题: | 关于促进社会力量健康办学的建议 |
王立芹、牛纪伟、刘志娥、刘美、刘晓辉、孙明果、杨雪峰、吴琳璘、张元忠、陈新代表: B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社会力量健康办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校外培训机构的发展,适应了广大学生和家长提高学习成绩的需求,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课外时间家庭和学校教育的不足。但毋庸置疑,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许多不足,需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沂水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工作,制定并下发了《沂水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教体、行政审批、公安、市场监管、住建、消防、综合执法、卫健、人社、文旅、网信等部门组成的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严格按照《临沂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临沂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各乡镇(街道)成立了相应的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作为,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和办证引导工作。
一是开展集中整治,进行全面排查。为了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抓细抓实,县教体局召开了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要求乡镇级专班按照方案要求,由中心校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排查治理,真正托清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的底子。
二是建立完善台账,实施分类治理。全面排查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总结、机构台账、黑白名单及时上报,县教体局对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分类建档,实施分类治理,定期更新台账,确保实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有关信息(有新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根据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推送通知及时更新)。及时维护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对已经取得办学许可的培训机构进行信息录入、合法设置、对外发布。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常态化。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联合检查力度,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使各职能部门权属清晰,将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列入常态化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内容,对培训机构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使校外培训机构能够健康发展,为大面积提高全县的教育教学质量做出应有的贡献。
十分感谢您对教育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您的关心支持是对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最大鼓励,真诚希望您以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工作。全县教育系统广大教干教师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正视差距,凝心聚力,比学赶超,在奉献中施展才华,在进取中体现价值,为实现办好每一所学校,让沂水每一名学生都接受良好教育的办学目标而努力奋斗!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5月21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刘增祥 承办责任人:申杰 电话2251918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