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农村集中供水机制,确保农村居民安全饮水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slj2251638/2021-0000100 | 主 题 词: | 水利、水务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水复字[2021]9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1-07-17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7-16 | ||
标 题: | 关于完善农村集中供水机制,确保农村居民安全饮水的建议答复 |
B:正在解决
武玉亮、王有成、张明智、王秀凤、侯雪莉、马 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集中供水机制,确保农村居民安全饮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村居民的身心健康,2019-2020年,我县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新建高庄镇陈家林水厂、诸葛镇葛庄水厂、圈里乡许家庄水厂3处,建设水源工程262处、机房工程264处、蓄水池工程331处,安装管道946.51万米、智能水表4375只,打造智慧水务平台4处,解决全县1327个村、94.3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目前,全县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规模化集中供水率达到85.2%,供水保证率达到96%,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管护工作,专门成立了沂水县浚源水务有限公司作为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下设的国有企业,主要从事全县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水费收缴等工作。2021年以来,我县将农村饮水安全管护机制列入《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清单,明确了年度目标、季度目标、月推进计划和责任主体,目前已出台《沂水县农村公共供水运营管理实施方案》、《沂水县农村供水管理考核办法》,《办法》中明确了考核的对象,考核的总体目标和考核的内容(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水费收缴、及其他加分扣分项),通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绩效考评,督促各乡镇(街道)供水办建立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制落实、供水正常、水质达标、水费收取及时足额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成果,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沂水县水利局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监管单位,将加强对沂水县浚源水务有限公司进行监管和指导工作,确保全县农村饮水安全。
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公共供水价格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农村公共供水事业健康发展,改善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条件,维护供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县政府同意,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水利局联合行文下发了《关于农村公共供水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我县农村共供水价格制度,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44立方米)综合水价为2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为144-240立方米)综合水价为3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大于240立方米)综合水价为4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价格为2.6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为3.6元/立方米。供水价格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与监督,共同为确保我县水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沂水县水利局
2021年7月16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林繁茂 承办责任人:张瑞春 电话:2238116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