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水利局关于对《关于进一步综合治理圈里乡浯河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slj2251638/2025-0000038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沂水复字〔2025〕2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5-06-18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5-06-17 | |
标 题: | 沂水县水利局关于对《关于进一步综合治理圈里乡浯河的建议》的答复 |
办理类型:B
曹传海、杨治堂、王清峰、李莉、王瑞风、张明智、鞠志刚、神祥艳、高效翠、高丽君、王振松、隋夕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综合治理圈里乡浯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浯河发源于圈里乡太平山,有东西两个源头,东源头为上二郎峪,西源头为红石峪。两源水在小弓河村南汇合,流向自西北而东南,沿沂水县圈里乡、富官庄镇(朱双村)、安丘市石埠子镇边界在景芝镇东北入浯河。浯河在沂水县境内长23.1公里,流域面积225平方公里。共设县级河长1名、乡镇级河长2名、村级河长23名。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技术大纲》以及山东省水利厅印发的《山东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技术大纲》等有关规范、规程和县水利局积极争取,浯河综合治理已列入中小河流治理清单,省水利厅委托的第三方已对河道现状与治理需求进行了查勘了解和初步规划。我们将继续积极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并争取资金、项目支持,加大河道综合整治投入。同时,认真开展河长制和防汛抗旱工作,常态化开展“清四乱”,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防汛值守、汛情监测,做好日常管护,为实施浯河综合治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并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与监督,共同为我县水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沂水县水利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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