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沭河流域治理,加快乡村振兴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slj2251638/2022-0000099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水复字〔2022〕2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23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2-07-22 | ||
标 题: | 关于加大沭河流域治理,加快乡村振兴的建议答复 |
办理类型:B
张清国、张庆英、刘运山、王晓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沭河流域治理,加快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沭河发源于沂山南麓,是我县第二大河,县境内长46.5千米,流域面积747.60平方公里,流经沙沟、高桥、马站、杨庄、道托5个乡镇、42个村庄。由于受资金等相关因素制约,沭河上游段(沙沟水库至青峰岭水库之间段)至今未得到有效系统治理,存在着洪水标准低、堤防、闸坝险工险段多、河床淤积、蓄水供水能力差以及生态功能持续弱化的问题,严重威胁着下游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2年计划实施沭河上游综合治理(沙沟水库至青峰岭水库段)项目,总投资2.7亿元,河道治理长度24.3km。主要通过实施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对河道进行治理,同时修筑滨河道路路基、护岸、拦蓄水建筑物等加大河道的泄洪能力,提高沿岸村庄的防洪标准,确保治理范围内的洪水安全下泄。同时,兼顾供水、生态、景观、交通、美丽乡村建设等多方面的要求,将河道打造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鱼跃、人和”生态型景观型河道。截至目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编制,县行政审批局已批复,县发展改革局已立项,并已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待审批立项后方可实施。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向上争取,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实施,保护两岸地区工农业生产及人民财产的防洪安全,构筑更为安全的防洪保障体系、水生态体系和水资源保障体系,维护社会安定和工农业的正常生产,促进人与环境和谐共处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与监督,共同为我县水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2022年7月22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赵学东 承办责任人:孙铭玉 电话:0539-2261088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