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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8号《关于对沂河张耿段河道清淤及综合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slj2251638/2020-0000215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建议〔2020〕第78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0-10-0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10-09
标       题: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8号《关于对沂河张耿段河道清淤及综合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马庆友、徐全坤、刘成军、耿海清、武传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沂河张耿段河道清淤及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沂水县共有大小河流303条,其中省控河道3条,市控河道1条,县控河道29条,乡(镇)控河道270条,河道总长度1500多千米。其中我县境内沂河全长58.63公里,设省市县级河长各1名,乡镇级河长5名,村级河长69名。

自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以来,我县紧紧围绕河长制工作六大任务,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节约水资源,修复水生态,保护水环境,全面实行河长制,努力实现河长治,使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先后通过清河行动清肠行动清违整治专项行动等整改涉河湖违法违规问题1000余处。同时,积极推进河道确权划界工作,两年来共投入330余万元完成了县、乡镇级河道的划界确权工作。经核实,沂河张耿河道属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2008—2012年沂水县跋山项目区王峪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区域。根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全国水土保持信息上报系统,所实施综合治理工程的区域在20年内不能重复实施,所以区内的水土流失治理计划需在2030年以后实施。

当前,河湖长制工作仍是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清除四乱构建无违河湖为主要任务,您提出的对沂河张耿段进行综合治理的建议非常有必要。我们已将沂河跋山水库上游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进行了规划编制,并列入了国家十四五水利规划。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早日将沂河张耿段综合治理工程启动实施。

最后,再次感谢提出的宝贵建议,并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与监督,共同为我县水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沂水县水利局                  

                                  20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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