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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关于加大农村厕所改革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4-0000080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住建复字〔2024〕27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4-07-2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关于加大农村厕所改革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A:解决采纳

吴琳璘、刘兆芹、徐晓鸣、钱国华、田振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厕所改革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至2023年底,共完成农村改厕118765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率达到93.51%。

改厕实施过程中,严格“五个统一”,抓实“四个坚持”,做好“三个结合”,确保改厕成效。及时把工作重点由“建厕”向“管厕”转变,加强改厕后续管护,在全县推进实施农村改厕后续管护整县制市场化运维,与沂水县浚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第三方服务协议,由其统一负责全县农村改厕后续管护服务项目,全县共设置管护服务站60处,建设了25处大型二次发酵池,储存规模达6000立方米,配备吸粪车53辆,配备管护服务人员120余人。

下步工作中,我县将加大摸排调研力度,结合乡村振兴等工作要求,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资金安排、保障措施等,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工作。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建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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