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关于加大农村厕所改革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4-0000080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住建复字〔2024〕27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22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关于加大农村厕所改革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
A:解决采纳
吴琳璘、刘兆芹、徐晓鸣、钱国华、田振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厕所改革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至2023年底,共完成农村改厕118765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率达到93.51%。
改厕实施过程中,严格“五个统一”,抓实“四个坚持”,做好“三个结合”,确保改厕成效。及时把工作重点由“建厕”向“管厕”转变,加强改厕后续管护,在全县推进实施农村改厕后续管护整县制市场化运维,与沂水县浚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第三方服务协议,由其统一负责全县农村改厕后续管护服务项目,全县共设置管护服务站60处,建设了25处大型二次发酵池,储存规模达6000立方米,配备吸粪车53辆,配备管护服务人员120余人。
下步工作中,我县将加大摸排调研力度,结合乡村振兴等工作要求,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资金安排、保障措施等,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工作。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建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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