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关于全面有序地加快推进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4-000007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住建复字〔2024〕25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22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关于全面有序地加快推进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
B:正在解决
马会加、林贵重、马俊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有序地加快推进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尊重群众意愿的建议
一是根据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通过召集老旧小区原产权单位、12345热线等渠道,征集居民意愿,初步形成老旧小区改造台账。
二是结合老旧小区实际,按照“一区一策”的原则,制定初步改造方案,并对改造内容、改造效果、物业管理模式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居民意见。
三是在改造完成后,针对改造效果、社会效益等,对小区居民进行满意度调查。
二、关于强化政策支持的建议
老旧小区改造是涉及到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国家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沂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县也相继出台《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沂水县中心城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沂水县老旧小区改造指南》等相关政策文件,有力保障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关于完善资金来源的建议
一是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补助资金,县财政在预算中统筹安排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积极采取投资补助、项目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二是严格执行专项债券用于有收益的公益性资本支出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措改造资金,整合涉及老旧小区的民政、城市建设管理、文化、卫生、商务、体育等渠道相关资金,统筹投入老旧小区改造。
三是按照“一区一策”的原则,引导居民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等方式拓展资金来源。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建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