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关于城区道路人行道改造提升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2-0000141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住建复字〔2022〕23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13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关于城区道路人行道改造提升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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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光、王海燕、陈爱国、杜永涛、王有成、李静、曹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区道路人行道改造提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提案后,我单位高度重视,抽调专人联合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近年来完成建设,未移交县综合执法局的沂蒙山路沂河大桥、沂蒙山路、沂河路、文昌路、崇安路、西城一路、西城二路等道路的人行道铺装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发现人行道板损坏的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在下步建设过程中,我单位将本着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标准,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监管,确保每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出现质量问题,打造百年大计民生民心工程。
另外,我局将协调城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单位加大市政基础设管养力度,对城区道路人行道板等市政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对损坏地段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尽快进行维修,努力为市民群众创造更加优美舒适的出行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建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2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王晓娟 承办责任人:于海 电话:2251431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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