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关于在县第四实验小学前东西路与沂博路丁字路口处规划架设过街天桥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2-0000139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住建复字〔2022〕21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13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关于在县第四实验小学前东西路与沂博路丁字路口处规划架设过街天桥的建议》的答复 |
A
杨明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县第四实验小学前东西路与沂博路丁字路口处规划架设过街天桥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城区学校路段,学生上下学高峰期交通拥堵现象。我县在长安路沂新中学、东一环沂蒙中学地段,规划设置人行过街天桥2处,2座过街天桥均由沂水三众集团投资建设,无偿捐献。2020年建设完成长安路(沂新中学)过街天桥,2021年建设完成东一环(沂蒙中学)过街天桥。
您所反映的第四实验小学前东西路与沂博路丁子路口处规划建设过街天桥,已列入今年城乡建设计划,该工程于3月25日开工建设,5月26日竣工并投入使用。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建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2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王晓娟 承办责任人:于海 电话:2251431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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