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关于农村冬季取暖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2-000013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住建复字〔2022〕18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13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关于农村冬季取暖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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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华、陈祥玲、臧晨、杜明坤、王学武、杨智永、姚程杰、王富民、黄兆坤、马瑜泽、桑文强、赵彬、孙念锋、刘培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冬季取暖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农村冬季取暖工作,并将困难群众冬季取暖作为工作的重点,2019年以来全县累计改造30160户,其中,集中取暖2992户,分散天然气取暖226户,分散电取暖20922户,分散生物质取暖6020户。对实施旧村改造的社区,实行社区建设与设施配套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改造、统一投入使用,进一步提升农村社区建设品质。工作中,每年均制定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对于实施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农户,按照“财政补贴一部分,个人出资一部分”模式,累计补助清洁取暖资金2631万元,2021年分两次对农村低保户按照每户300元的标准发放取暖补贴,根据上级标准,冬季取暖煤炭没有补贴。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建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2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王晓娟 承办责任人:于海 电话:2251431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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