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关于对县实验中学东校区以北至泰山路段的道路进行修缮维护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2-000012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住建复字〔2022〕9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13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关于对县实验中学东校区以北至泰山路段的道路进行修缮维护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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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宏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县实验中学东校区以北至泰山路段的道路进行修缮维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到的道路为规划城区路网中的富春江路(长虹路)北段,此道路北起泰山路南至康和路,长480米。前期由所属乡镇修建,年久失修。下一步我单位将积极协调规划编研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提报年度建设计划,待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此路南段的康和路已纳入EPC建设项目,预计明年完成建设。康和路的开通,将会大大缓解该区域的交通压力。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建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2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王晓娟 承办责任人:于海 电话:2251431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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