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棚改工作的意见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0-0000283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住建复字〔2020〕8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0-10-10 |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加快棚改工作的意见的建议答复 |
B:正在解决
刘泰安、公伟、段希运、杨付友、张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棚改工作的意见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指挥部加大扫尾攻坚力度,加快房屋拆迁进程,尽快完成净地出让,统计好安置户型,将户型及套数及时反馈规划编研中心和安置区建设专班,以便加快安置区建设。
财政部门多方筹集资金6.3亿元,用于两城同建建设,安置楼建设上,已申请专项债券5.22亿元,用于牛岭埠和老法院片区安置楼建设,下步工作中,财政部门将全力以赴做好安置楼建设资金保障工作。
行政审批部门将全县6个棚户区改造片区全部纳入“审批服务共同体”推进模块,通过提前介入、压茬推进、定期调度、跟进服务等措施强力推进项目手续办理。创新开展了“拿地即开工”“告知承诺制”等审批模式,在项目“拿地”之前完成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实质性审查,提出模拟审批意见。同时,在安监、质监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大力推广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棚改项目审批效率大幅提升。日前,黄泥崖三期安置项目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余项目手续办理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国土部门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合并审批事项,减少报件材料,压缩审批时间。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的申报材料由原来用地预审意见和规划选址意见书的共14份简化为6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报材料由原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共15份简化为6份。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办理时限由原来用地预审意见和规划选址意见书的共27个工作日简化为9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和大项目专家规划论证研究时间),合并后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时限由原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共7个工作日简化为2个工作日。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建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王善飞承办责任人:郑直电话:2251431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