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许家湖镇公用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0-000028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住建复字〔2020〕12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0-10-10 | ||
标 题: | 关于加强对许家湖镇公用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答复 |
B:正在解决
徐而达、张同武、朱敬花、刘运霞、武国霞、庄乾珍、吴英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许家湖镇公用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2020年城乡建设工作意见及城区总体规划,今年按照“政府主导、重点突出、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和“全面展开、重点突破、示范引领、梯次推进”的原则,以提升小城镇综合功能、 美化路域环境、整治景区沿线及周边环境为重点,全面改善乡镇驻地环境面貌,着力提升路域管理水平,打造环境优美、功能配套、特色鲜明、管理有序的美丽小镇。
燃气、供暖方面,在镇驻地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规划建设过程中,县执法局将协调燃气、供热等企业积极配合,科学施工,助力城镇化建设纵深推进。城镇污水排放设施配套是近年来上级专项债券、中央扩大内需等项目的投资重点,建议乡镇党委政府做好污水处理配套设施的前期立项、可研、环评、土地等准备工作,积极申报国家储备项目库,县生态环境部门将积极争取上级配套资金和专项债券。
今年计划建设许家湖镇阳光南苑小区周边2条道路,并随道路建设雨污水管道、路灯及道路绿化等项目。目前,该工程已开工建设,雨污管道铺设完毕,无障碍路段基本完成。同时,县住建局将根据城区总体规划,分年度提报许家湖镇市政设施计划,待批准立项后进行实施。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建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王善飞承办责任人:郑直电话:2251431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