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县城防洪能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0-000028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住建复字〔2020〕13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0-10-10 | ||
标 题: | 关于提高县城防洪能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建议答复 |
B:正在解决
王伟、徐世亮、马香田、刘克涛、释惟方、徐世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县城防洪能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极端灾害天气增多,城区内涝问题频繁发生,城市排水系统建设显得愈发重要。我县一直高度重视城区排水工程建设,已委托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院于2017年11月份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18年2月6日完成专项规划评审工作,2018年9月完成规划批复工作。
在近两年的工程建设中,结合我县实际,优先利用我县城区现状的大、小沂河湿地公园及二污湿地等自然水体,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先后对东皋公园周边环境改造、月澜湾市政景观建设、赛石花彩小镇建设及小沂河湿地公园改造提升、大沂河绿化彩化等工程,积极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硬化铺装采用透水材料;绿地采用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等方式,消纳周边流经雨水等措施。
下步工作中,县住建局将严格按照专项规划要求,对我县城区新建小区、广场及地面停车场等,铺装采用透水材料;绿地采用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等方式,消纳周边流经雨水;新建市政道路结合红线内绿地空间、道路纵坡及标准断面、市政雨水排放系统布局等,优先采用植草沟排水,促进雨水下渗,减缓排水设施压力。从而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的目标。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建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王善飞承办责任人:郑直电话:2251431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