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0-000028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住建复字〔2020〕14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0-10-10 | ||
标 题: |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建议答复 |
B:正在解决
刘宝军、张发展、杜吉刚、黄文荣、郑治霞、李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自2019年实施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目前共完成1.4万户。根据上级要求,我县编制制定了《沂水县农村地区清洁供暖专项规划》《沂水县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我县总结归纳了12种供暖方式,从适用范围、取暖方式、安装成本、运行成本、优缺点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制定出符合全县农村地区住房实际的清洁取暖技术路线。各乡镇作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选择清洁取暖设备,在采购设备时可与厂家协商“燃料适配炉具”模式,加快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进程。同时,各乡镇作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的实施主体,要充分依托集中供热规划,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要研究制定激励政策,将支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结合精准扶贫、美丽乡村、“第一书记帮扶村”等为重点,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建设的积极性,综合利用上级相关资金、政策,共同推进农村社区供暖工作工作的开展。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建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王善飞承办责任人:郑直电话:2251431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