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护和开发古村落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 07-05-2017-000043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住建复字〔2016〕23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16-07-27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6-07-25 | ||
标 题: | 关于保护和开发古村落的提案答复 |
B:正在解决
李春升、张立东、公衍仕、孙群力、王成生、高兴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和开发古村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以申报传统村落为契机,不断加大古村落的调查、保护力度,并积极、适度的做好开发工作。一是积极申报传统村落。确定专人负责传统村落申报工作,到各村庄进行实地考查,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村庄申报,及时与上级部门进行对接,加强对申报项目的指导、评估。目前,我县马站镇关顶村被评为国家级传统村落,沂蒙风情旅游景区桃棵子、西墙峪等7个村庄评为省级传统村落,泉庄石棚、马站八大庄2个村庄被评为沂蒙传统村落。二是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我县通过制定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明确了古村落保护范围,控制过度开发;把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同传统村落保护结合起来,涉及传统村落的建设活动必须在符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条件下进行开发建设;充分利用农村广播、壁画板报、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保护传统村落的基本知识,依靠“全民合力”保护好传统村落。另外,上级对于传统村落会有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希望各乡镇紧抓机遇,加强对传统村落的打造。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在进一步做好传统村落申报和保护工作的基础上,合理进行旅游开发。一是对全县古村落资源进行调查统计,突出资源竞争优势,对重点、优势古村落及周边旅游资源进行分析、研究,找准核心竞争力,在此基础合理规划设计、宣传营销,形成区域内旅游资源竞争合力。二是将古村落发展和全县民俗旅游的发展集合起来,将其作为民俗旅游发展的一个补充和载体,使民俗旅游资源和古村落旅游资源互相补充,提高竞争力。三是借助前期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提升古村落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2016年7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51431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