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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加强城市综合管理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07-05-2017-000087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住建复字〔2016〕41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16-07-2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6-07-25
标       题: 关于在加强城市综合管理的提案答复

B:正在解决

马少林、张在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加强城市综合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坚持以规划为引领建设城市。近年来,我县按照“规划超前、设计高端,不走弯路、不留遗憾”的要求,始终注重在规划设计中不断注入新理念,认真抓好各项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引领城乡建设发展。聘请浙江大学规划设计院等顶级规划设计单位科学制定了《沂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沂水县新型城镇化规划》、《龙湾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县城及城市水系、道路、沂河两岸、雨污管网、供热供气等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拉开了100平方公里的城区发展框架;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新一轮修编,对河西15平方公里的龙湾新区进行详细规划,明确了“沂蒙北部山区中心城市”的城市定位和“城市北上,工业南下,两翼生态,跨河发展”的总体布局。近期正在编制中心医院周边范围综合整治规划,目前已完成两轮汇报。

2、加强老城区综合治理。建议城管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通过划定经营区域、严格规范早市时间、坚持管罚并举等措施,规范路边商贩经营行为。建议环卫部门在做好城区主次干道保洁作业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对城区内各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道、背街小巷、纳入保洁的绿化带等的清扫保洁,有效保证了路面、路沿石及夹角无明显灰尘。另外,对于建设人行天桥、地道的建议,将在下一步编制城市交通系统专项规划予以论证,并逐步实施。

3、强化宣传引导。根据“教育是前提,处罚是手段,规范是目的”的原则,通过发放明白纸、公益广告、电子显示屏播报等方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积极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市民素质,引导市民树立“沂城是我家”城市主人翁意识。


2016年7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51431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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