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农村社区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 07-05-2017-000093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住建复字〔2016〕50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16-07-27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6-07-25 | ||
标 题: | 关于加大农村社区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答复 |
B:正在解决
沙良强、张玉新、刘顺吉、张其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社区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农村社区建设,积极争取上级相关政策、资金,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在农村社区配套方面,2013年以来,住建部门累计争取市级农村社区配套建设资金550余万元,争取31套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配套合计资金1810余万元,其中用于马站镇200余万元;2015年,对于实施村内道路硬化和改厕的孙家城子、杨家城子、石家庄、董家庄、黄家店子5个村庄拨付补助资金或实物合计200余万元。在医疗卫生方面,为尽快满足人们的医疗需求,自2007年2月份开始,已在全县推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和一体化卫生室改貌建设,积极协调多渠道投资。在文化服务方面,近年来全县共建成文化广场1081处,成为基层文化主阵地;2015年先后为道托镇、马站镇、圈里乡、富官庄镇等乡镇配送电子阅览室电脑设备60余台,对全县47个农家书屋进行了数字书屋设施安装。
下一步工作中,一是继续积极争取上级各项政策、资金及发改委项目支持。二是积极推进全县116处申请村卫生室建设 的项目,争取在5年时间内彻底解决“一无三配套”和人员技术水平差的问题,提高诊疗服务条件,完善服务功能。三是根据每个社区健身广场的位置、大小及活动人群等情况,配足配齐所需健身器材,切实满足群众的健身需求。四是对达标的各社区服务中心,继续实行平均20万元的补助政策。另外,建议乡镇采取多元化融资渠道,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积极性,积极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支持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
2016年7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51431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