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双城路进行道路整修及加强双城路两侧早市管理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 07-05-2017-00009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住建复字〔2016〕66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16-07-27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6-07-25 | ||
标 题: | 关于对双城路进行道路整修及加强双城路两侧早市管理的建议答复 |
A:解决采纳
王有红、牛树娟、王坤、刘芳、王秀凤、曹淑云、张文霞、刘惠恒、鞠莹、宋文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双城路进行道路整修及加强双城路两侧早市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对双城路路面进行全面整修的问题。双城路改造提升工程是今年我县的城建重点工程,工程西起滨河东路,东至东一环,全长2976米,规划建筑红线60米,道路红线24米,车行道14米。工程将对全段路面、人行道、排水管网进行整修,弱电杆线入地,并安装路灯及交通信号灯。因该工程位于县城中心位置,周边学校、小区众多,人流量大交通不易封闭,工程利用学校放假期间进行施工。该工程已于7月1日开工建设,力争9月1日前完工。工程完成后,将极大改善沿线周边的交通及排水状况。
2、对加强早市管理的问题。一是划定经营区域。县城管执法局将划定早市专门经营区域,对所有的摊点下发整改通知,要求所有摊点都要摆在双成路两侧路沿石以上,严禁任何摊点占道摆放、占道经营;二是严格规范早市时间。严格规定每天早8:00以前在不影响道路交通的情况下才可在道路两侧的路沿石以上摆卖,8:00以后所有摊点一律撤离,并主动清理好摊点周边的环境卫生。三是坚持管罚并举。对于经多次说服教育仍不改的“钉子户”、“游击户”,执法队员将采取依法处罚与蹲点守候相结合的方式,对经营业户进行集中清理,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确保整治效果。
3、对在房管局与巡警大队中间丁字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的问题。因该处对面是东皋小区大门,不适合设置交通信号灯。该处已设置黄闪灯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
2016年7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51431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