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农村户户通道路硬化补贴比例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18-000012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建复字〔2018〕51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18-10-09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18-06-29 | |
标 题: | 关于提高农村户户通道路硬化补贴比例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
B:正在解决
张迎、谭琳晓、田凯、王汝进、侯立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户户通道路硬化补贴比例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村内道路硬化“户户通”工程,将其列入了全县“125”工程,作为20件民生实事之一来组织实施。
为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自2016年开始,县财政对村内道路硬化“户户通”工程采取每新硬化一平方米道路补助一袋水泥的标准进行补助。同时,县里积极争取上级补助,以缓解乡镇和村庄财政压力。今年省政府计划对村内道路硬化“户户通”工程进行适当奖补,具体补助标准暂未出台。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工程的责任主体,要积极使用各级政策,并鼓励社会各界、企业大户捐资捐建。村庄作为工程的实施主体,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投资投劳,形成事半功倍的效果,助推村内道路硬化户户通工作步伐。
2018年6月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51431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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