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规范化提升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19-000033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住建复字〔2019〕5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19-10-16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9-07-16 | ||
标 题: | 关于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规范化提升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
B:正在解决
宁宁、许华、杨明清、李青、王兴平、武建栋、王文兵、曹洪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规范化提升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2019年城乡建设工作意见,我县计划近期对城区事故多发、群众投诉较多的东一环与双城路、东一环与文昌路、东一环与沂河山庄北路、长安路与文山路、长安路与小沂河北路、正阳路与莲旺街、北城二路与文城路、中心南街与许姚路等8处道路交叉口,安装交通信号灯及设置道路标志、标线。
首先,您提出的正阳路与莲汪街路口交通信号灯安装也在本次安装范围。目前,该项目已完成设计、预算、工程招标工作,计划8月份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对其他路口交通信号灯安装事宜,我单位将根据交警大队提出的设置建议,及时形成汇报呈报县领导,争取列入明年工作计划,以减少因车辆拥堵导致的路网秩序混乱现状。
其次,您提出的交通标示喷涂问题,自2018年1月份以来,县综合执法局对县城道路标线诸条道路分期进行了更新和施划,如沂河大道与正阳路交汇处、长安路与向阳路交汇处等多条道路路口标线、分道线等,进行了变更。截至目前已更新施划各类道路热熔标线2500余平方米,工程严格按照财务规定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道路标线均为荧光高标准漆。下步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其他道路标线进行喷涂。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建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会办单位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沂水县交警大队
2019年7月1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51431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