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乡镇驻地集中供暖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1-0000079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住建复字〔2021〕24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1-07-22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7-21 | ||
标 题: | 关于推进乡镇驻地集中供暖的建议答复 |
B:正在解决
刘涛、杨明华、李娜、王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乡镇驻地集中供暖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农村地区冬季取暖一直以来是我们关注的重要民生工作。2019年以来,为扎实推进农村地区取暖工作,我县编制了《沂水县农村地区清洁供暖专项规划》、《沂水县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稳步推进实施,截至目前共完成农村地区清洁取暖1.5万余户。
我县积极鼓励各乡镇实施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等集中取暖方式,目前高桥镇富泉社区等使用空气源热泵模式,黄山铺镇黄山社区、院东头镇峡谷社区等使用水源热泵模式,两种集中取暖模式取暖效果、群众反响均较好,但也存在初始投资、运行费用相对较高,农户入住率要求较高等问题,需做好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我县县域面积大,乡镇驻地分散且多处于丘陵地带,目前实现所有乡镇驻地集中供暖条件并不成熟。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乡镇(街道)驻地已全部实现集中供暖,随着城区供暖能力不断提升,许家湖镇等距离城区较近且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乡镇驻地可逐步实现集中供暖,其他乡镇驻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采用适合自身条件的取暖方式实现冬季取暖。
对于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扶持政策,今年省市会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县里将统筹省、市补助政策,对实施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的农户给予补贴。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建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1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王善飞承办责任人:郑直电话:2251431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