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提升安置小区管理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1-0000081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住建复字〔2021〕26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1-07-22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7-21 | ||
标 题: | 关于加强和提升安置小区管理的建议答复 |
B:正在解决
薛彦宁、刘新太、张晓燕、贾黎、高鸿杰、郝丽梅、牛纪美、王凤、刘召军、殷运峰、李治富、刘永胜、谭琳晓、孔祥芝、王立花、潘月娟、刘加美、李玉芝、高培增、刘仁娟、黄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提升安置小区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一、关于加大对安置小区内部的管理,配用专业物业公司,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建议
自2010年以来,我县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已实现了物业管理全覆盖,未实现物业管理的小区(居住点)主要是安置房(含大龄青年安置房)、破产企业家属院、单位家属院等。目前,这些小区(家属院)、安置房的物业管理大多由业主自治或所属地乡镇(街道)社区进行兜底管理,物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仅局限于有人收取水电费、简单的门卫服务和公共部位设施的管护等,业主意见较大,幸福指数不高。
针对以上物业管理服务中的问题,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物业管理服务整体水平,近期县住建局起草了《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前尚未实施,待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意见》提出对老旧住宅小区、安置小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实施市场化物业服务和社区基本保障服务;对不具备条件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小区,实行乡镇(街道)、社区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委会职责,对这些小区兜底管理,实行公益性有偿服务,提供基本的安全卫生保障,实现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
二、提升居民素质,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小区内部人员归属感的建议
针对我县部分物业管理人员素质低、业主素质参差不齐、归属感低的现状,今后工作中,我单位将重点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提升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物业管理宣传氛围。一是适时组织县里骨干企业,到知名企业进行参观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的管理经验、经营模式,提升我县物业管理水平,打造我们自己的物业品牌。二是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工程建设,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使业主正确理解物业服务范畴、物业费使用范围,形成企业服务业主,业主支持企业的和谐氛围,提升业主归属感、幸福感。
三、完善小区内配套设施,增加保安数量的建议
今后,我县将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加大对安置小区的提升改造工作,完善小区内配套设施,改善配套差、环境差的居住现状。积极建议县政府加大对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财政补贴力度,鼓励专业物业公司接管安置小区物业管理,配齐配强保安、保洁、保绿、保修等专业物业管理人员,让安置小区实现由“无人管”到“管得好”的蜕变。
我们由衷地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县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会加强物业管理工作,为广大居民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你们更多的关注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建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1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王善飞承办责任人:郑直电话:2251431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