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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1-0000090 主  题  词: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住建复字〔2021〕35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1-07-2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07-21
标       题: 关于解决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B:正在解决

冯培辅、王清峰、马永明、安丰海、韩军、陈思宇、刘成国、刘克涛、吴成刚、李娜、曹淑云、相其祝、吴世磊、刘好贞、李世明、王明艳、李富军、杨先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一、由街道牵头对老旧小区摸底登记划分的建议

按照《山东省住建厅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意见》及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住建厅、山东省民政厅《“齐鲁红色物业”建设2021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要求:街道党工委全部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或物业党建联盟等,及时研究协调解决物业管理有关事项。推动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全部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近期,我县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前尚未实施,待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意见》优化了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县政府主导、物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指导、乡镇(街道)组织实施、社区具体落实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区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作用。据了解,目前全县已成立了28个城市社区,配备了专职社区工作者,并逐步成立物业管理环境委员会开始工作,将社区内所有商品房、老旧小区(家属院)等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逐步完善社区治理职责,明确社区治理目标和任务,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居民自治、多方参与、协商共建、科技支撑的工作格局。

二、引导物业公司实现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

今后工作中,县里将引导物业企业夯实物业基础服务,稳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在满足“四小保”(设施设备保养、保洁、保安、保绿)等业主的基本需求基础上,进一步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创新工作机制,鼓励有实力的物业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接管各类安置小区、单位家属院等居住点,实行公益性有偿服务,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我们由衷地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目前我县的物业管理离广大业主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物业行业监管,规范物业服务,为广大居民营造温馨良好的居住环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你们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建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1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王善飞,承办责任人:郑直电话:2251431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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