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关于推进兴鲁·长安荣府二期拆迁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3-000011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住建复字〔2023〕5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11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关于推进兴鲁·长安荣府二期拆迁的建议》的答复 |
张录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兴鲁·长安荣府二期拆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兴鲁·长安荣府小区是2019年由兴鲁置业开发建设的小区,位于长安北路以西,原鼎福食品厂内,一期现在已交付验收使用。经实地查看,二期南至一期北墙,北至高压线,东至兽医站,西至村内生产路,占地约为31亩,涉及徐家洼村,主要是养殖区。如启动征收,需向北征收到双诚河边,征收土地约37亩。
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临政发〔2021〕2号)和《沂水县关于积极推进城区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沂政发〔2018〕46号)的相关规定,只有列入当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的地块才能启动征收拆迁,该地块不满足这一条件,今年无法进行征收拆迁,计划年底向发改局提出申请将该地块列入2024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待下届县人大会议审核通过后适时启动征收拆迁。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建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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