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关于加强居民小区智慧停车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3-000011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住建复字〔2023〕3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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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关于加强居民小区智慧停车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
曹传海、武玉亮、王春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小区智慧停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住宅小区停车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业主车辆保有量增多,我县小区停车难、乱停车、违规停车等现象较为突出,给小区正常秩序管理维护带来了一定困难,每年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问政、信访局上访等渠道反映小区乱停车引起的投诉纠纷多达千余起,尤其是2005年前建设的老旧住宅小区未规划地上及地下停车位,仅建设一定数量车库,小区乱停车现象严重,而新建小区几乎都按照“1:1”甚至更高比例配备停车位,但是仍不能满足小区停车需求,小区停车难问题成为影响小区和谐稳定的重要隐患。
二、今后工作打算
(一)全力推进“智慧停车小区”创建工作。一是严格根据《关于明确沂水县物业服务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沂水县普通住宅前期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和车位场地使用费政府指导价格》等相关规定,对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临时停放机动车的,收取场地使用费;丰富停车费缴费方式,要求各小区在停车场出入口、小区出入口等显著位置张贴微信、支付宝收款码等,业主通过扫码缴费,省时、省力,提高收费效率。二是对于“多车一位”的业主,需要系统支持其录入多辆车牌的诉求需求,要求物业公司改进升级蓝牙门禁系统,将业主名下多辆车牌信息输入系统,满足其错时进入小区的实际需要。三是增建小区停车设施,缓解停车难问题,及时调整地面、地下停车位收费价格差,利用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地下车库的使用效率。
(二)加强巡逻力度,规范停车秩序。根据《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要求物业公司根据自身职责,安排专人加大对小区停车秩序巡逻力度,对小区内乱停车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和报告,同时积极推进执法进小区工作,联合消防、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到小区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对小区内占用、堵塞、占用消防通道乱停车等行为进行查处,并将违法行为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规范停车、文明停车的舆论氛围。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建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