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关于打通东皋小区城市规划预留道路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2-0000150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住建复字〔2022〕6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13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关于打通东皋小区城市规划预留道路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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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春生、沙继波、王永超、马建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通东皋小区城市规划预留道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东皋小区于1986年规划建设,是我县较早建设的老旧小区。自建成以来,建议中所反映的道路就为小区内部主要道路,对于小区内部管理起到安全、连通作用。该小区周围临近沂水县妇幼保健院、沂水县第二实验小学、沂水县第一实验幼儿园等医疗、教育等公共机构,平时车、人流量较大。若开通道路,医院、学校人流量大,人车混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此前附近曾因此发生过严重道路交通事故。
因今年疫情反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应对小区进行封闭管理。该道路若打开,小区将无法进行封闭管理,存在较大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不利于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会对小区居民生活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将该处道路打通作为城市公共道路使用暂不具备条件。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建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2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王晓娟 承办责任人:于海 电话:2251431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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