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关于对双城路进行道路整修、加强双城路两侧早市管理及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07-05-2017-000041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住建复字〔2016〕20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16-07-2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6-07-25
标       题: 关于对双城路进行道路整修、加强双城路两侧早市管理及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建议答复

A:解决采纳

冯培辅、王建华、马庆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双城路进行道路整修、加强双城路两侧早市管理及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对双城路路面进行全面整修的问题。双城路改造提升工程是今年我县的城建重点项目,工程西起滨河东路,东至东一环,全长2976米,规划建筑红线60米,道路红线24米,车行道14米。工程将对全段路面、人行道、排水管网进行整修,弱电杆线入地,并安装路灯及交通信号灯。因该工程位于县城中心位置,周边学校、小区众多,人流量大交通不易封闭,工程利用学校放假期间进行施工。该工程已于7月1日开工建设,力争9月1日前完工。工程完成后将极大改善沿线周边的交通及排水状况。

2、对加强早市管理的问题。一是划定经营区域。县城管执法局划定早市专门经营区域,对所有的摊点下发整改通知,要求所有摊点都要摆在双成路两侧路沿石以上,严禁任何摊点占道摆放、占道经营。二是严格规范早市时间。严格规定每天早8:00以前在不影响道路交通的情况下可在道路两侧的路沿石以上摆卖,8:00以后所有摊点一律撤离,并主动清理好摊点周边的环境卫生。三是坚持管罚并举。对于经多次说服教育仍不改的“钉子户”、“游击户”,执法队员采取依法处罚与蹲点守候相结合的方式,对经营业户进行集中清理,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确保整治效果。

3、对在房管局与巡警大队中间丁字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的问题。因该处对面是东皋小区大门,不适合设置交通信号灯。该处已设置黄闪灯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

4、对加强城区交通管理的问题。一是加强交通管理。县城管执法局将加强巡查密度和执法力度,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及时进行规范劝导;对不在现场的当事人下达违法停车调查处理通知书,依法进行处罚;对拒不整改的违章车辆则联合交警大队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全方位治理乱停乱放。同时,强化重点区域管理,定人定点定岗定责,加班加点对中心街、正阳路、鑫华路等主要道路及各大超市、市场、车站等人流集中区域进行全面监控管理;在车辆停放高峰时段,实施错时管理,遏制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发生。县交警大队将在实行高峰岗和助学岗制度的基础上,加大对道路两侧车辆管控力度,严厉查纠违法掉头、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保障道路畅通、有序。二是加强停车场建设。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充分预留公共停车场用地,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审批新建小区、商业建筑、学校、医院等建设项目的建设手续,对配备停车场、停车位达不到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发放明白纸、悬挂宣传条幅及公益广告、电子显示屏播报等形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广告宣传,不断强化车辆驾驶人员的文明行车和规范停车意识,共建文明通行的良好氛围。

2016年7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51431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