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完善城镇设施配套项目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 03-29-2018-00003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17-06-1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7-06-12 | ||
标 题: | 关于加快完善城镇设施配套项目的建议答复 |
王立芹、牛纪伟、朱静、刘志娥、刘美、闫士果、杨雪峰、张元忠、武玉亮: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城镇设施配套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根据《沂水县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和村内道路硬化户户通工作意见》(沂委〔2016〕11号)和《沂水县2017年度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和村内道路硬化户户通工作实施方案》(沂办发〔2017〕8号)要求,我县2017年全面完成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工作,提前一年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到2020年实现村内道路硬化户户通全覆盖。
今年我县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和村内道路硬化户户通工程被列入全县“125”工程,是今年必须完成的20件民生实事之一。今年共计划完成改厕2万户,户户通硬化路240万平方米。为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省市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县财政专门列支6500万元专项奖补资金,按照“农村改厕平均每户补助300元,新硬化一平方米道路补助一袋水泥”的政策进行奖补。同时将这两项工作纳入了美丽乡村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各乡镇也分别制定出台了相应的激励补助政策,合力加快改厕和户户通硬化工作,预计8月底前全面完成,10月份完成县级验收。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对上的争取力度和县内的协调服务,尽最大努力将公共服务向镇村延伸,实现统筹。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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