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农村地区集中供暖问题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18-000019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建复字〔2018〕8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18-12-10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8-06-29 | ||
标 题: | 关于推进农村地区集中供暖问题的建议答复 |
B:正在解决
付玉广、张爱云、武玉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地区集中供暖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省住建厅要求,全省所有县务必于2018年6月底编制完成县域农村地区清洁供暖专项规划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我县高度重视,已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山东碧海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我县农村地区清洁供暖专项规划编制。下一步工作中,按照供暖专项规划,依据“政府主导、企业支持、群众参与、多元筹资、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上级财政补助—乡镇政府投入—社会筹集—居民投资的四级多元投资模式,积极稳妥予以推进,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大力推进农村地区集中供暖建设。
2018年6月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51431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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