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农村地区集中供暖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0-000027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住建复字〔2020〕30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0-10-10 | ||
标 题: | 关于推进农村地区集中供暖的建议答复 |
B:正在解决
刘新、徐纪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地区集中供暖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自2019年实施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根据上级关于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相关要求,我县编制制定了《沂水县农村地区清洁供暖专项规划》《沂水县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省、市、县对于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将采取一定的资金扶持政策,发改、电力等部门单位也有一定的扶持政策。工作中,我县坚持以乡镇驻地、农村新型社区等为重点,结合精准扶贫、美丽乡村、“第一书记帮扶村”等工作,总结归纳了12种供暖方式,从适用范围、取暖方式、安装成本、运行成本、优缺点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制定出符合全县农村地区住房实际的清洁取暖技术路线,希望乡镇(街道)紧抓机遇,积极开展工作。同时,各乡镇(街道)作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的实施主体,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和投入农村集中供暖的技术研发、装备制造、管道铺设等工程,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供暖设施,确保农村供暖安全。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建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王善飞承办责任人:郑直电话:2251431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