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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公路中心关于《消除国道341徕庄路段的交通安全隐患的建议》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glj2251852/2024-0000021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路政发〔2024〕43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7-2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4-07-24
标       题: 沂水县公路中心关于《消除国道341徕庄路段的交通安全隐患的建议》建议的答复

B:正在解决

庞宗闻、谭恩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消除国道341徕庄路段的交通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公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G341国道于2020年进行了路面大修,主路面宽10至22米,道路等级为二级,路面设计速度为60公里/时。收到您的建议后,我中心到现场进行了详细勘察,结合路况实际,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关于设置标志问题。我中心在主要交叉口、学校路口埋设红白相间的道口桩40根,维修增加反光标志20处。二是关于设置标线问题。联系设计部门对隐患路段的标线进行重新复核,对磨损严重的路面标线进行重新施划,共施划标线100余平方米,提高道路的安全水平。三是关于设置中央隔离带问题。依据《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徕庄大街路段路面宽22米,因路面宽度不足,无法在该路段安装中央隔离设施。组织施工人员对沿线损坏的60米波形梁护栏进行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关于设置临时停车区域问题。经技术人员现场勘察,因沿线建筑控制区狭窄,暂无法设置临时停车区域,过往驾乘人员可在郭家湖公路驿站临时休息。下一步,我中心将加强公路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置,对损坏的反光标志等沿线设施第一时间进行维修,保障行车安全。


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沂水县中心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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