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公路中心关于233国道沂水段中间隔离带设反光标志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glj2251852/2023-0000003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路政发〔2022〕67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3-01-13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公路中心关于233国道沂水段中间隔离带设反光标志的建议的答复 |
A:解决采纳
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孙培全、夏奎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233国道沂水段中间隔离带设反光标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公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33国道于2013年进行的大修施工,中央隔离水泥护栏是按照公路工程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设计安装的,现有的隔离设施符合规范要求。
为利于车辆的夜间行驶,提高警示作用,我中心已在中央护栏顶部位置设置圆形反光标,在中央护栏开口位置设置诱导标。同时为正确引导交通,确保车辆有序行驶,我中心对克黄线全路段重新施划了路面标线,在道路两侧主要路口位置埋设了红白相间的道口桩,进一步增加了道路的反光标识。下一步我中心将加强养护巡查,利用临沂市智慧公路管理服务平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对损坏的反光标及沿线的标志等设施及时进行维修及清洗,以保障行车安全。
目前,该路已进入大修期,我中心将积极协调上级部门,争取大修施工时对中央隔离护栏进行升级改造并增加安全标志,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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