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号代表“关于在石兖线增加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09-2018-000073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发布日期: | 2018-01-0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8-01-09 | ||
标 题: | 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号代表“关于在石兖线增加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议的答复 |
沂水县公路管理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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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路政发〔2017〕49号
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谢乐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石兖线增加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公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确认,该建议所提路段为黄山铺镇东至永盛门段,该路段逢集时人员密集,交通量大,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石兖线大修时施工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已在该处设置村庄、限速、路口指示、人行横道、人行横道提示标志,符合安全规定。根据贵代表团所提建议,我局专门派人对道路状况进行了实地勘察,通过研究论证,在该路段增设了一处内容为“前方人员密集请车辆减速慢行”的提示标志,用以警示过往车辆。
另:集贸市场占道经营问题:1.需要当地镇政府规范集贸市场,严禁占道经营;2.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清理占道经营问题,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我局将在以后工作中切实发挥好部门职责,保障干线公路的安全畅通。
沂水县公路管理局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