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关于补充部分健身场所座椅等休息设施和垃圾箱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5-0000067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沂综执政协提案办〔2025〕4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5-07-04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5-07-03 | |
标 题: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关于补充部分健身场所座椅等休息设施和垃圾箱的建议》的答复 |
办理类型:C
杨明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补充部分健身场所座椅等休息设施和垃圾箱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报城建重点工程项目时,深入调研并充分考虑城区居民对高品质休闲环境的迫切需求,根据财政资金批复情况,酌情增加“城区绿地、游园基础设施提升”项,将增设座凳、果皮箱列入工程内容。城区内的绿地与游园作为承载居民日常休闲娱乐、放松身心以及开展社交活动的核心公共场所,其基础设施的完备程度直接关乎居民的生活质量与幸福感。
十分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您的关心支持是对我们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最大鼓励,真诚希望您以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城市管理工作。我们也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坚定不移地抓好城市管理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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