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关于加强对燃气安全管理防范措施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3-000015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综执政协提案办)字第2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26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3-07-25 | ||
标 题: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关于加强对燃气安全管理防范措施的建议》的答复 |
刘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对燃气安全管理防范措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对提出的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结合县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的会办意见,今年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定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近年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各级安全生产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这条主线,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突出省“八抓”20项创新举措落实落细。自2022年8月份以来,我县开展了全县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落实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县纳入排查整治的餐饮场所用气单位共有1940家,实现了燃气报警器全覆盖,更换了不锈钢波纹软管、调压阀、灶具熄火保护装置。2023年4月又开展了全县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巩固提升工作,针对全县餐饮场所用气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我局每年都聘请行业第三方专家,由局领导分组带队,对全县21家燃气企业进行安全隐患全方面排查。橡胶软管和泄漏自动切断装置更换已进入尾声,目前存在到访不遇及灶具超期、波纹管超长等安全隐患,其中存在部分用户不愿更换灶具和超长管不进行改造等情况,导致无法及时进行更换。我局要求燃气公司每年最少一次入户安检,针对使用软管,超期灶具,不具备自我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要求必须更换,否则不予置换通气。
二是全面开展安全使用燃气宣传工作。通过业主微信群,朋友圈,媒体,进社区、进学校,在人员密集场所,广场,商场等,设立宣传栏,张贴安全用气知识,演示室内燃气操作流程,特别针对农村社区,利用集中置换开通时机,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燃气具,普及安全知识,发放安全用气告知单等措施。
十分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您的关心支持是对我们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最大鼓励,真诚希望您以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城市管理工作。我们也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坚定不移地抓好城市管理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