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禁止焚烧纸钱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2-0000373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综执政协提案办)字第27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27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2-07-25 | ||
标 题: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禁止焚烧纸钱建议》的答复 |
C:计划解决
王燕燕、于化凤、刘芳勋、许青峰、贾孝凤、田宝彩、吴鹏、寇秋岭、黄文荣、侯雪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焚烧纸钱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针对提案中提出的禁止焚烧纸钱问题,回复如下。
一是多渠道宣传,营造文明过节的浓厚氛围。每逢过年过节,县城区部分居民都有焚烧冥纸冥币、烧纸祭车等各类祭祀活动的习惯,这是我国几千年来沿袭下来的封建陋习,人们的思想需要慢慢地改变,想一下子把此类行为彻底取缔有一定的难度。为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春节前后利用广播喇叭、各路口广场电子显示屏及各类公益广告,对爱护城市环境、倡导文明过节进行集中宣传,号召人们自觉摒弃封建陋习,倡导文明和谐的过节方式。
二是各辖区中队加大巡查力度,及时规范各类焚烧祭祀行为。要求各辖区中队平时要加强对县城区主要路段的流动巡查力度,特别春节过后,一经发现占用城市道路进行焚烧冥纸冥币祭车、开业庆典等污染路面的行为要及时进行规范取缔,并做好城市管理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取得当事人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我局将主动和宣传部文明办、市场监管、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确保整治效果。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有序有力有效推进整治工作。
三是设立高峰岗对不文明行为进行规范引导。为优化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县交警大队调整高峰勤务,整合警力资源,推进警力下沉,统筹城区各中队、铁骑队、机关科室警力,在城区17个路口和11所学校路段落实高峰岗、助学岗制度,高峰时段全员上岗指挥,平峰时期铁骑沿线巡逻,对在城区十字路口焚烧纸钱的进行规劝引导,切实提高了路面见警率、管事率,提升了城区道路畅通水平。
十分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您的关心支持是对我们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最大鼓励,真诚希望您以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城市管理工作。我们也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坚定不移地抓好城市管理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25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黄红 承办责任人:李兰华 电话:13562975057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