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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禁止焚纸烧香放鞭炮等祭车活动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2-0000368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综执政协提案办)字第22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2-07-2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2-07-25
标       题: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禁止焚纸烧香放鞭炮等祭车活动建议》的答复

B:正在解决

付廷刚、杜吉刚、王有成、铁新亭、李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焚纸烧香放鞭炮等祭车活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针对提案中提出的禁止焚纸烧香放鞭炮等祭车活动问题,作回复如下。

一是多渠道宣传,营造文明过节的浓厚氛围。每逢过年过节,县城区部分居民都有焚烧冥纸冥币、烧纸祭车等各类祭祀活动的习惯,这是我国几千年来沿袭下来的封建陋习,人们的思想需要慢慢地改变,想一下子把此类行为彻底取缔有一定的难度。我局联合公安部门充分利用无人机空中宣传和广播电视宣传、张贴通告、发放倡议书、悬挂宣传标语、签订承诺书等传统宣传形式,深入村居、社区,深入企业、店铺、宾馆,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在节假日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群体、重点单位进行持续性、滚动式宣传引导,号召人们自觉摒弃封建陋习,倡导文明和谐的过节方式,掀起了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高潮,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各辖区中队加大巡查力度,及时规范各类焚烧祭祀行为。要求各辖区中队平时要加强对县城区主要路段的流动巡查力度,特别春节过后,一经发现占用城市道路进行焚烧冥纸冥币祭车、开业庆典等污染路面的行为要及时进行规范取缔,并做好城市管理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取得当事人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我局将主动和宣传部文明办、市场监管、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确保整治效果。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有序有力有效推进整治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县公安局专门召开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推进会,制定了专门工作方案,组建 7 个巡查组、 40 余个巡查小分队分片包干,全警全员上岗,集中开展查禁工作。工作中,一方面各组巡查力量按照网格分工,深入街巷、小区组织开展“地毯式”集中巡查检查,对于限放区域的燃放行为,第一时间发现、劝阻并制止;对于禁放区域的燃放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形成高压震慑。另一方面,对发生的违规燃放行为, 第一时间通过无人机、高空瞭望系统开展追踪,引导路面巡控警力对违规燃放嫌疑人实施精准抓捕。去年以来,全县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4 起、行政罚款 4 人、警 告 1 人、劝阻教育 109 人。

在下一步工作中,县综合执法局将配合县公安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认真总结前期成功经验做法,紧盯除夕、大 年初一、初三、初五、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开业吉日以及企业、商铺、门房等重点部位,持续深化宣传教育,严格 巡查管控打击,始终保持“零容忍”的严管严控严打态势,常抓不懈、常态长效,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禁燃禁放任务。

十分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您的关心支持是对我们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最大鼓励,真诚希望您以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城市管理工作。我们也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坚定不移地抓好城市管理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25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黄红 承办责任人:李兰华 电话:13562975057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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