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解决我县冬季取暖纠纷矛盾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2-000036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综执政协提案办)字第19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26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2-07-25 | ||
标 题: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解决我县冬季取暖纠纷矛盾建议》的答复 |
C:计划解决
刘璇、赵彬、毛健、王晓军、安柏平、杜以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县冬季取暖纠纷矛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冬季取暖纠纷矛盾问题回复如下。
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集中供热问题至关重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民生供热问题,不断加强对供热企业的统筹指导,确保供热服务和质量逐步提升。目前,我县供热模式是“大配套”政策,供热企业负责小区建筑红线外的供热管网建设及维护;小区内部庭院管网由管网产权单位负责。小区内部供热管网出现问题后,容易发生管网维护主体不明确,产生纠纷。物业认为物业没有能力处理供热问题,供热企业认为企业不负责小区内部管道出现的问题,用户认为外部管道与自己无关,这是我县供热纠纷出现的主要原因。
随着供热一体化的发展趋势,我局积极推进小区内供热设施移交专营单位工作,小区自管供热泵站验收合格后,由专营单位接管,负责维护管理并承担运行费用。
下一步,待县政府制定出台小区庭院管网移交专营单位管理的法规、政策后,按照政策落实好城市规划区内新建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内供热设施设备移交工作,由专业经营单位承担其维养、更新和管理等相关事宜,实现供热企业直供到户、统一管理,有效解决供热矛盾纠纷,切实推动我县供热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十分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您的关心支持是对我们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最大鼓励,真诚希望您以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城市管理工作。我们也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坚定不移地抓好城市管理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25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黄红 承办责任人:李兰华 电话:13562975057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