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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城市照明路灯杆及配电箱配电安全提升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2-0000355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综执政协提案办)字第9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2-07-2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2-07-25
标       题: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城市照明路灯杆及配电箱配电安全提升建议》的答复

B:正在解决

李明峰、姚程杰、杜明坤、桑文强、杨智永、王富民、王学武、陈祥玲、马瑜泽、孙会锋、赵彬、刘培俊、黄兆坤、许华、臧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照明路灯杆及配电箱配电安全提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城市照明路灯杆及配电箱配电安全问题,结合县供电公司的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遍布城市大街小巷,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在美化城市环境和方便市民出行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照明设施这一基础性的城市设施也在不断变化,随着我县照明设施规模的扩大,部分隐患也随之显现。

一是加强源头把控。我局公管中心将积极在源头上与建设单位对接,从设计、施工、验收等重要环节上进行防范漏电,应用新技术手段提高漏电监控能力,提升自动化监测水平;二是加强日常巡查监控。对城区公共设施照明设施加强日常巡查,对城区易积水路段照明设施实行视频监控,加强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爱护照明设施,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出行环境。

十分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您的关心支持是对我们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最大鼓励,真诚希望您以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城市管理工作。我们也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坚定不移地抓好城市管理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25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黄红 承办责任人:李兰华 电话:13562975057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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