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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设置非机动车车专用车道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2-0000351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综执政协提案办)字第5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2-07-2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2-07-25
标       题: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设置非机动车车专用车道建议》的答复

B:正在解决

郭树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置非机动车车专用车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针对提案中提出的设置非机动车专用车道问题,结合县住建局、交警大队的会办意见,作回复如下。

一是加大非机动车文明骑行宣传。加大电动自行车安全行驶规则的宣传和警示教育,在主要路段增设电动自行车骑行安全提示标志。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渠道,向广大市民宣传电动车应注意的交通规则和注意事项,倡议大家做文明的骑车人,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是县交警大队探索构建“1+3+N”联合护学模式,汇集“警校家”三方力量协同共治,克服警力不足难题,学校门前道路拥堵状况明显缓解,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在“1+3+N”模式中,“1”是指学校驻地交警中队高峰期在学校门前常设1名警力;“3”是指最大限度从后勤科室抽调人员,高峰时段在学校门前再部署1至3名警力;“N”是指由学校老师及家长志愿者组成的“家校护卫队”。截至目前,已在城区12所中小学推广,培训志愿者360人,有效维护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秩序。

三是科学统筹规划,实地调查研究。我县城区道路大部分为建设多年的老道路,近几年县委县政府对加大财政投入对县城区部分道路进行了升级改造,但因部分路段太窄未设置专门的非机动车道,在城区道路无论是设置或者提升改造非机动车道,都需要建设部门对道路进行实地调研,科学论证,看是否具备设置非机动车的条件,如果具备条件再进行科学规划。为解决主城区部分路口交通量大,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县财政2020年投资1000万元,由住建局对城区长安路与健康路、中心街与双成路、北一环与长安路、新华路与沂蒙山路、东一环与正阳路路口5处路口,通过路口拓宽,加设车道等措施,缓解拥堵现象,保障群众安全出行。下一步在新建道路的规划中,可以提前搞好规划设计,做到布局合理,一步到位。

四是加大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治力度。依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治理,采取劝导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不佩戴头盔、违规上机动车道行驶、乱闯红绿灯、逆行等违法行为给予处罚,促使非机动车骑行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法守法意识,规范驾驶行为,保障交通安全。

五是会同住建、交警部门,对现有路口、城市主干道进行合理渠化、规范提升,在道路起点及交叉路口,入口前适当位置设置专门醒目标识,规范非机动车出行,形成照章行驶、各行其道的良好习惯。对具备改造条件的路口进行调研论证,列入下年城乡工作计划,批准后实施改造,保障道路畅通。

六是加强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为提升文明城市形象,实现绿色、安全、文明出行,在有关部门加强非机动车道建设的同时,县综合执法局将积极做好非机动车道的日常管理和养护,确保受损路面及时得到维修,努力营造良好的慢道系统,有效缓解交通压力,让交通更顺畅,让安全更有保障。

十分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您的关心支持是对我们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最大鼓励,真诚希望您以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城市管理工作。我们也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坚定不移地抓好城市管理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25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黄红 承办责任人:李兰华 电话:13562975057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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