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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导做好垃圾分类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19-0000486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综执政协提案办)字第7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19-08-0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9-06-28
标       题: 关于引导做好垃圾分类的建议答复

B:正在解决

吕霞、李青、杨明清、武建栋、张宝平、许华、宁宁、张建华、马磊、王学武、杨智永、耿明洋、曹洪贤、卢进、王文兵、解召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做好垃圾分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针对引导做好垃圾分类的工作,我局环卫处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以制度建设为驱动,保障垃圾分类。现阶段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缺乏上位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2007年实施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只有原则性描述,对违反垃圾分类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流失的相关法律责任未作明确规定。因此,我县的基本思路是结合实践中积累的经验,针对不同资源回收利用处理的技术和体系,健全和完善相关的专项政策法规,优先解决生活垃圾分类中源头减量、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居民危险废物处理等立法问题,逐步构建居民生活垃圾中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和环保处理综合政策和法规体系。

目前,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设主要围绕三个方面进行:一是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根据城乡生活垃圾特性,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分类方式和投放、收集、存储、运输、处置流程等,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分类运输车辆、分选场站等设施标准标识,从而让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标准可循、有规范可依;二是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激励政策,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引导、环保处置奖励、资源回收利用扶持等优惠政策的调研工作,探索建立企业责任延伸制度,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费制度改革;三是逐步建成一套与实际匹配、能够科学考核并引导分类工作开展的考评体系。

二、以配套设施为载体,支撑垃圾分类。近年来,我局不断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投放容器及设施,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解决分类暂存问题;将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设施、压缩转运站点、分类回收物分选场地等纳入统一规划建设,优先保障建设用地需求。另一方面,加快末端处置设施建设,我县将加快餐厨废弃物协同处置设施建设工作,目前该项目已正在办理环评手续,计划由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3500万,在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新上日处理能力50吨的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力争实现全县餐厨垃圾统一收运、集中处理全覆盖目标。

三、以宣传教育为推手,促进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一直为重点工作,目的是着重提高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知晓率、参与率、正确率,逐渐形成自觉分类、会分类的社会氛围。一是抓好全民告知宣传,我局已编制《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宣传手册》,即将在全面进行宣传。二是抓好公益广告宣传,通过投放LED显示屏和户外广告牌公益广告、滚动播放电视宣传片等形式,形成人人知晓分类的社会氛围。三是抓好社区服务宣传,充分依托社区、物业等力量,通过上门宣传、小区专题活动、投放现场监督指导等方式,提高垃圾分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目前已经在沂华荣都、御龙湾小区开展。

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根据上级要求,2019年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根据我县的地形地貌、农业种植结构、生产生活习惯、生活垃圾成份的不同,以及对环境的影响和处理方式的要求,我局环卫处积极探索适合我县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式,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地生根”。一是开展学习调研。3月份组织相关乡镇分管负责人、环卫站所长到国家、省、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进行了学习,同时对我县各乡镇垃圾集运、处理等情况开展了调研,为我县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科学选定试点。结合调研情况,按照地形地貌、农业种植结构、生产生活习惯、生活垃圾成份的不同,初步选定在沂城街道、杨庄镇、富官庄镇、诸葛镇、黄山铺镇、高庄镇、许家湖镇等7个乡镇44个村居,以及其他乡镇2018年度美丽乡村A级村先行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工作。三是制定实施方案。制定了《沂水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初步确定将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可燃烧垃圾、不可燃烧垃圾四类,着力构建垃圾分类收集、投放、收运、处置四大体系。可回收垃圾。可循环使用或再生利用的废弃物品,主要包括废纸、塑料、金属等。有害垃圾。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直接危害或潜在危害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电池、废旧灯管灯泡、过期药品、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弃温度计等。不可燃垃圾。不可以燃烧的垃圾或者不适合燃烧的垃圾,主要包括砖瓦陶瓷、废弃炉渣、灰、土、石、玻璃等。可燃垃圾。除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燃垃圾之外的,可通过焚烧处理或者适合燃烧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腐烂瓜果、动物内脏、零食碎末、作物秸秆、枯枝烂叶、谷壳、残次水果等。

通过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资源利用,将垃圾变废为宝。同时,将炭渣、石块、尘土等不可燃烧垃圾分离出去后,可提高垃圾焚烧热值,进而提升全县生活垃圾处理效率,降低垃圾清运频率,也有利于改善生活环境质量,对环境保护具有重大意义。

再次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地欢迎您对我县的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让生活更加美好”理念,全面推进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提标提质 ,努力为广大市民创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生态文明的城市环境,全力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沂水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6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255969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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