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保洁员工资进行上调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19-000049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综执政协提案办)字第18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19-08-09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9-06-28 | ||
标 题: | 关于对保洁员工资进行上调的建议答复 |
B:正在解决
王伟山、武玉英、贾孝凤、石庆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保洁员工资进行上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提升保洁员待遇工作,我局环卫处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实行“5十1”作业新模式,利用人行道清洗车、道路清扫车、洒水车、高压清洗车、洗路车五种具备不同功能的机械化作业车辆,与人工捡拾保洁相配合,对主干道每天进行4遍以上常态洒水冲洗作业,全方位进行道路清扫保洁,彻底杜绝道路扬尘,每天洒水长度达到500公里,作业140余车次,日洒水量400余吨。通过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降低了环卫工人的劳动量。
二、提升保洁员待遇。从2012年开始,县委县政府逐年提高保洁员待遇,城区保洁员工资由原来平均工资600元增长至1200元,目前我县保洁员工资在全市各县区中为最高的。
三、强化考核力度。目前各乡镇保洁员工资由乡镇自行管理,经费来源主要是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的费用。为确保收取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专款用于保洁员工资发放,提升保洁员工资水平,下步将加大对保洁员工资发放情况、收费情况等方面的考核力度,确保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保洁员工资。同时,积极向县委、县政府申请增加保洁员工资,从而进一步提高保洁员工作积极性。
十分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地欢迎您对我县的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让生活更加美好”理念,全面推进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提标提质 ,努力为广大市民创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生态文明的城市环境,全力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沂水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6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255969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