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绿化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0-0000211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综执政协提案办)字第5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0-09-27 | ||
标 题: | 关于城市绿化的建议答复 |
A:解决采纳
赵耀卿、王成生、申希松、杨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绿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绿化树种的选择。根据三定方案职责,我局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负责城区内公共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日常养护包含修剪、抗旱浇水、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由于建管职能分离,新建道路、道路改造等部分绿化职权由建设部门监管。县住建局将根据城区总体规划,做好城区新建道路、广场绿化工作,在树种选择上优先选用乡土树种白蜡、国槐、栾树等高大乔木,作为道路两侧行道树,提升绿化品质水平,遵循绿化的客观规律,实行树木、植被的合理配植,形成多层次的绿化景观。
二是关于绿化树种的引进问题。我县现有行道树已近饱和,由于建管分离,我局只负责对城区公共绿化的日常管理,绿化树种的选取考虑到多方面,现有绿化树种的选择适于我县生长环境,部分绿化树木需考虑到病虫害防治及生长习性。
三是新建小区绿化树种的选择。新建小区几乎都建设地下车库,覆土厚度一般在100-150cm,地面绿化根据覆土厚度对树种选择有要求,过于高大的深根性乔木会影响车库顶面防水。机构改革后,绿化规划设计方案审核由审批局负责,小区、企业院内绿化建设不属我单位管理而是由小区、社区开发商负责,绿化树及灌木搭配根据设计方案选定。
四是小型绿地、小广场缺少大树及绿化树种的问题。现有广场根据设计方案要求进行配套绿化,根据我县的地理位置及植物的生长习性,在小广场、绿地进行改造提升,逐年逐步栽植冠幅较大的绿化树。另考虑到广场周边没有遮挡物,在恶劣天气下存在安全隐患,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栽植。
十分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您的关心支持是对我们做好执法管理工作的最大鼓励,真诚希望您以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我们也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坚定不移地抓好城区绿化管理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9月27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黄红,承办责任人:李兰华,电话:13562975057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