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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地摊经济、倡导文明摆摊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0-0000214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综执政协提案办)字第8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0-09-2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09-27
标       题: 关于发展地摊经济、倡导文明摆摊的建议答复

B:正在解决

王瑞杰、程培军、张学文、刘娜、武传映、孙长文、刘燕、唐洪强、丁文军、徐树芬、赵会峰、王会强、宋庆学、刘秉健、张明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地摊经济、倡导文明摆摊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制定方案,规定摆摊细则。根据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实行“一引两放三定”制度活跃“夜经济”的意见 》要求,我局出台《关于开展夏季市容秩序管理集中整治活动暨推行城市管理“一引两放三定”制定的实施方案》,要求各执法中队要加

强常态化执法监管,本着“放开不放任、便民不扰民”的原则,实行错时执法、延时管理,强化禁止区域执法巡查,及时发现、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六个严禁”:严禁占道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主次干道、学 校、医院、车站等重要区域设置各类便民摊点群;严禁私搭乱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设置便民摊点群之机违法搭建建(构)筑物、破坏绿化和市政设施;严禁超时超范围经营,严格控制便民摊点群营业时间和经营业态,对不按有关规定经营的,及时劝退清理;严禁污染环境,经营户不得店外烧烤、露天烧烤,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摊点周边环境卫生,做到“摊走地净”;严禁危险操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严禁人员过度聚集, 设置便民摊点群、开展集中促销活动要加强现场人员管理。

二是开展集中整治活动,规范摊点群。开展夏季市容秩序集中整治活动,按照“放开不放任、便民不扰民”、“规范执法、精细管理、便民惠民、全面提升”和“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对于“地摊经济”,推行城市管理引摊进群入市,定区域、定时间、定业态管理,通过日常管理与夜间整治相结合、分区管理与集中治理相结合等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力整治城市“脏乱差”现象,确保安全有序、卫生环保、市容整洁、努力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道路通畅的城市新秩序、新环境。

三是制定标准,分类施治。具体整治中坚持分类整治,对重点路段进行集中拉网式清理整治,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加大对影响市容市貌、有碍观瞻的“六乱”现象进行综合治理;对城区环境卫生、早餐早市、夜市烧烤、店外经营、占道搭建、马路市场等进行重点整治;同时加大对燃煤大灶的巡查,及时通报环保、市场监管等单位;加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和施工车辆违规上路的管理,做到强化疏导,依法取缔,分类整治,便民为民。同时要求辖区执法中队根据辖区情况进行错时执法管理,对城区主要路段、区域的早点早市、露天烧烤、大排档及其他形式的夜市和流动摊点进行巡查管理,确保早点早市、夜市在规定时间、规定区域内规范经营。我局将以夏季市容秩序集中整治为契机,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执法管控,把工作开展和成果巩固两手抓,稳打稳扎推动市容环境优化升级,努力实现经济稳步发展、市容秩序良好、社会安全有序的“三赢”局面。

十分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您的关心支持是对我们做好执法管理工作的最大鼓励,真诚希望您以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我们也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坚定不移地抓好城区市容环境管理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9月27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黄红,承办责任人:李兰华,电话:13562975057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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