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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小区周边设置小型便民农贸点的建议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0-0000218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综执政协提案办)字第11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0-09-2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09-27
标       题: 关于在小区周边设置小型便民农贸点的建议答复

B:正在解决

张莹、戚树高、王燕燕、张明学、宋庆学、杨硕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小区周边设置小型便民农贸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城区小区集中,学校遍布,大型农贸市场少,建设一些小型农贸点,确有必要,特别今年疫情期间至今,工农业生产受到极大影响,从国家层面,发展“地摊经济”再次提上日程。作为我们县城市管理局,近几年来也是围绕这一问题不断探索新路子,在城市管理上不但要“堵”,更重要的是“疏”。实施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建设便民市场。自2015年以来,通过协调规划、市场监管和相关乡镇(街道)、村街居委会,在城区内一些暂时闲置区域,先后建起了牛岭埠、前石良、东干渠、南庄、文诚、阳西、东皋小区西和十里等10余处大中小型便民市场,解决了很大程度上的市民生产生活之需。

二是划定区域,发展“地摊经济”。今年疫情形势平缓以后,我局根据国家各层面关于发展“地摊经济”指示精神和各地好的做法,在城区内选定了裕丰西路、红城东路、长虹路裕丰小区段等几个区域划定范围,限定时段,安置流动摊点进行经营,收到的社会效果较好。下一步,我局积极协调规划等部门在规划建设农贸市场基础上,继续挖掘城区空间资源,适时适地再设置一些“地摊经济”经营区域。

十分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您的关心支持是对我们做好执法管理工作的最大鼓励,真诚希望您以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我们也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坚定不移地抓好城区市容环境管理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9月27日

提案承办分管领导:黄红,承办责任人:李兰华,电话:13562975057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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